
北京丰台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背景调查报告失实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男子王某在入职新公司前,委托的背调公司仅依据其前同事刘某单方面关于“价值观、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口头陈述,未加核实便出具了负面评级报告。
这份报告直接导致王某入职后的薪酬被调整为原定水平的九折,每月工资减少约5000元,并在公司内部对其造成了不良影响。王某因此将背调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其行为侵犯了自身名誉权。
法院经审理指出,背调公司不能仅充当“传声筒”。其在未核实访谈对象信息可信度的情况下,就对王某作出“黄灯”评级,并将涉及个人生活作风的负面评价写入报告发送给用人单位。
这一行为使得不实信息为第三方所知悉,对王某的入职、薪资及社会评价均产生了负面影响。法院认定,背调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背调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王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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